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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题: | 个人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| 受理单位: |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| ||
姓 名: | 黄斌 | 处理状态: | 处理完成 | ||
留言内容: | 我是现役军人,在外地服役,部队住房公积金很难申请,并且贷款额度最高只有40万,爱人工作单位只有养老保险,没有住房公积金,请问我爱人是否可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,来享受公积金贷款率利? | ||||
回复内容: | 黄斌先生,您好!
您关于咨询“是否可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”的来信已收悉,对照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,现答复如下: 一、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,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: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。您爱人有正式工作单位,因此应该由她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。 二、建议您爱人向其工作单位提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求,如果单位拒绝办理,可向我部门投诉,联系电话:82221070。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!谢谢! | ||||
提交时间: | 18-03-15 | 处理时间: | 18-03-16 | ||